【重要】 本使用規約規定了使用者 (第1條定義) 在使用株式會社Fanplus (以下稱為“本公司”) 運營的網上商店 (以下稱為“本服務”) 時的權利和義務。請務必確認以下規定後再使用。
1.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對本規章進行追加、刪除、修改等變更。
2.本服務屬於民法548條之2第1項規定的“固定形式交易”,本規章屬於同款規定的“固定形式條款”。
1.您必須遵守本條款和本公司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來使用本服務。
2.用戶對通過本服務發送的信息承擔一切責任,不會給本公司帶來任何不便或損害。
3.使用者為未成年人時,本服務的使用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或同意而由使用者自行註冊時,也視為同意本規約。
4.我們不保證本網站的內容適用於所有使用者的環境並正常運作。
5.訪問本網站由用戶自行決定,用戶對使用本服務負有責任。
1.會員登錄信息為本公司所有,關於個人可特定的信息 (姓名、住阯、電話號碼、郵箱地阯),除了在提供本服務所需的範圍內寄存在委托方、利用本公司相關服務外,除經會員本人同意公開的信息外,原則上不向公司外提供。
2.前項註冊會員時,需同意本公司運營的“Plus member ID及合作服務使用規約” (以下稱“會員規約”) 。
3.本公司將以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方式向會員發行使用本服務所需的信息“登錄ID”及“密碼”。
4.在使用本服務時,根據一部分服務,可以將該官方網站或粉絲俱樂部網站的登錄信息的一部分作為發送地阯信息使用。在這種情況下,註冊信息將保留在本網站上,並在本服務的使用範圍內使用。
1.本公司收到用戶的訂單信息時。但是,由於係統故障,購買申請信息無法到達本公司時,申請不發生效力,因此對使用者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2.未成年使用者必須在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後才能訂購商品。
3.買賣合同成立後,本公司可通過用戶在訂購時指定的第8條第1項中規定的結算方法,向用戶收取基於用戶與本公司之間成立的買賣合同的貨款 (以下稱“貨款”) 。另外,本公司收到貨款時,本公司和用戶之間的結算就完成了。
1.本公司在買賣合同成立後,由於以下理由也可以取消。另外,那時我們會分別聯係您。
2.與前項規定無關,如果在使用本服務時有不當行為或不當行為,本公司有權取消或解除買賣合同,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1.使用者在購買商品時,可以選擇信用卡結算、便利店結算、後付款結算中的一種結算方式。
2.本公司有權追加或刪除前款規定的結算方式。
3.如果收到用戶指定的信用卡公司關於信用卡信用不履行的聯絡,本公司將向用戶提出通過其他結算方式支付貨款的請求。
※另外,通過信用卡支付的支付明細的賬單來源為“商品網店”。敬請諒解。
1.本公司通過本公司指定的快遞公司將商品送到用戶或用戶指定的送貨地阯。商品僅限日本國內發送。
2.便利店結算時,本公司將在第9條第1項的商品貨款等確認到賬後,開始安排發送商品。
3.使用信用卡支付時,本公司將在信用卡公司認可後開始安排發貨。
4.後付款結算時,本公司將在結算公司審查通過後,開始安排發貨。
5.本條第1項規定的配送業者將商品送到使用者指定的場所,但收貨地阯不明或使用者在配送業者前項規定的保管期間內未收到商品時,本公司已履行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商品交付義務,對使用者免除不履行義務的責任。另外,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按照與自己財產相同的註意義務保管商品即可,因該保管而增加的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6.如果用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未取回,本公司有權根據本規章解除買賣合同,並向用戶索賠由此產生的損失。
7.信用卡結算等預付商品因長期不在等使用者事由被退回時,會聯絡使用者登錄的郵箱地阯,但超過本公司規定的保管期限時,該商品將作廢棄處理。如果您希望重新發送退回的商品,我們將在保管期限內處理,但重新發送時的運費將由用戶承擔 (實際費用) 。
8.如果在交貨日由於用戶不在而導衹發貨公司沒有交貨而將商品帶回,並留下了“不在通知書”,則由用戶自行聯係發貨公司安排再次配送。
9.通常在確認付款後7天內發貨。但是,接受訂單生產銷售的情況下,不在此限,在商品的個別頁面上註明發貨時間。
10.商品送達前的時間,根據以下各項規定的理由,可能會延長前項規定的時間。
11.商品的所有權在收到商品後由本公司轉移給使用者。但是,使用信用卡支付時,必須遵守使用者與信用卡公司之間另行簽訂的條件。
12.用戶及會員事先知悉,Yamato's mail service, Neco-Plus採用簡易包裝,快遞公司對運送過程中發生的遺失、損壞等事故不提供任何擔保。
13.商品Yamato's mail service, Neco-Plus寄出並投遞至您的信箱後,即使因失竊或遺失而未送達,我們也無法提供更換、補償或退款。
14.請注意,我們無法回應有關使用Yamato's mail service, Neco-Plus配送時發生的配送事故的諮詢或投訴。
15.本公司對於因延遲向使用者送達商品而給使用者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1.對於所有的訂單,在買賣合同成立後,使用者不得變更為其他商品、變更規格、取消或因使用者的原因進行商品的退換貨。
2.使用者在收到商品後應及時確認商品是否有破損、瑕疵或商品錯誤,如果有,應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與本公司聯係。如果認為是本公司的責任,本公司將免費更換新品。另外,使用者應將商品以送達時的包裝狀態保管。
3.在前款規定的情況下,使用者應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與網頁上顯示的負責部門聯係後,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將商品寄回,以便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到達本公司指定的地阯。
4.由於使用者的原因而產生破損、瑕疵的商品、使用過的商品或因使用者的原因而取消的情況下,本公司不予退換。
1.係統定期維護和緊急維護所需。
2.因火災、停電、第三者的妨礙行為等導衹係統運營睏難時。
3.因自然災害無法提供服務時。
4.本公司認為必要時。
1.犯罪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其他違反法令的行為或有此可能的行為。
2.妨礙本公司的運營、營業的行為,或有此可能的行為。
3.損害本公司或第三者的信用的行為、給他人帶來麻煩、不利或損害的行為,或有此可能的行為。
4.非法使用第三方的個人信息或虛假信息來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5.違反或有可能違反本規章及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會員規章”的行為。
6.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1.本網站可自由更改、刪除或添加網站的結構、內容、網頁或其他內容,並不承擔根據您的要求將其恢復到更改、刪除或添加之前的狀態的義務。另外,程序和資料庫等EC係統整體也一樣。
2.本公司對於因本網站的服務提供延遲或中斷而給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但是,起因於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不在此限。
3.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給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損害時,該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進行解決,不會給本公司造成任何麻煩或損害。
4.不受上述各項規定及本規章等規定的限制,即使因任何理由,本公司對使用者負有責任,本公司承擔的賠償責任範圍僅限於通常且直接發生的損害範圍,以該損害發生之日所屬月份使用者的商品購買額為上限,對於附帶損害、間接損害、特別損害、將來損害及利益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由於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使使用者遭受損失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公司對於通過本網站進行的使用者與第三者之間的貨物買賣等交易相關的債務的履行,以及其他交易產生的糾紛,概不負責。
1.在使用本服務時,如果出現根據本規約無法解決的問題,用戶和本公司將本著誠實的態度協商解決。
2.雙方當事人在此同意,如果需要對服務的使用提起訴訟,則東京地方法院應當作為具有排他管轄權的第一法院。
3.因使用者不支付買賣價款及其他違反本規章的行為,使用者對本公司承擔債務,本公司聘請律師回收其請求時,合理範圍內的律師費用也由使用者承擔。